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當是經過工業方法制造的、占據一定空間的實體。一切有關方法(包括產品的用途)以及未經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實用新型專利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序,因此相對來說更容易獲得授權。創造力,但實用新型的造就新標準在法律上就小于創造發明專利;終,保護時間較短,實用新型的保護時間較短(僅有十年),相對性于創造發明專利二十年的保護期,會讓大量人親睞于創造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同發明專利比授權時間短,不需要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階段,能夠快速獲得保護。創造性要求度不是很高,對技術進步又能起到促進作用,即便絕大多數發明創造都是在已有技術上的基礎上進行改進的小發明,雖然原創性不高,但是實用性和價值性依舊很大。
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形狀, 是指可以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征。由于實用新型對于創造性高度的要求低于發明專利,申請人或者代理機構針對近期實用新型審查意見中常常出現的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三款關于公開充分的問題在申請文件撰寫階段有意識的進行克服的話,其授權相對于實用新型還是容易很多的。實用新型于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
實用新型的主要特點為:研發成本低、申請費用少;研發周期短,保護及時;授權快,授權率高。各國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對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大部分國家規定為5-10年,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10年。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聯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