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無效宣告是指自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的制度。我國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的設置,是為了糾正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條件的發明創造授予專利權的錯誤決定,維護專利權授予的公正性。在實踐中,專利無效程序多被專利權的競爭對手,用來反擊專利侵權指控。發生專利侵權時,被告往往轉向知識產權局,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對專利侵權指控釜底抽薪。
我國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的設置,是為了糾正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條件的發明創造授予專利權的錯誤決定,維護專利權授予的公正性。專利法中關于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設置大體有兩種情形:一是不規定專門的無效宣告程序,而允許專利侵權中的被告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以作為抗辯手段;二是專門規定無效宣告程序,允許公眾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條件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也可以在專利侵權中將專利權無效宣告作為一種抗辯手段應用。
專利權無效宣告可以信托的法律條款:《專利法》第二條: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在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過程中,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其權利要求書,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專利說明書和附圖,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圖片、照片和簡要說明;《專利法》第二十條款: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