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無效請求人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復審提交"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應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和說明所依據的事實。無效宣告請求書和有關文件應當一式兩份。專利復審在對無效宣告的請求作出決定前,無效宣告請求人可以撤回其請求。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的期限內補正;未在該期限內補正的,該無效宣告請求被視為撤回。
法2條(保護客體)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權無效宣告:是指自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的制度。專利無效宣告的流程:向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遞交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會議組審查;口頭審查和書面審查;做出無效決定;當事雙方決定是否起訴;進入程序或決定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即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